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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开题论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我校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2018年、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2020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8、2019立项建设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在线开放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产业学院,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2)。

(二)检查内容

1. 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 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材料要求

1. 我校2018、2019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4)和《2021年建设任务工作计划》(附件6),并提供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7,只需要目录及各项材料的首页即可),需撰写按研究计划要求进行的研究情况及其进度等。任何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必须进行情况说明。提供能够反映项目研究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已发表或撰写的相关论文、获奖情况等;还包括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下阶段的建设计划及思路等。

2. 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建设任务书内容基础上对照《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8),逐条对照其项目的预期建设目标,预期成果与成效等检查项目研究进度,查漏补缺,凝结成果,推广应用,为2021年下半年省质量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做好准备。

3.如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需另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9)。

二、项目开题论证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2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在线开放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2)。

(二)材料要求

1. 2020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改项目)需填写《项目论证书》(附件5)和《2021年建设任务工作计划》(附件6),并提供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7,只需要目录及各项材料的首页即可)。项目论证书必须按照财务相关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期内详细科学的经费预算,附在项目论证书中。

2. 项目论证书必须与前期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内容、要求以及预期成果一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措施、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经费开支预算、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等。项目负责人要以PPT形式现场介绍并答辩,汇报时间8分钟(汇报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如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项目,需另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负责人变更申请表》(附件9)。

三、其他要求

1. 中期检查和开题论证结果将同时作为2021年度项目经费下拨重要依据。学校对所有立项的省级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项目奖惩管理制,实施分年度考核与成果验收制度,采取竞争性奖惩拨付和分年动态调整的做法,打破原来分年度下拨固定金额建设经费的做法,将根据各项目已完成的建设任务和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统筹安排下拨各项目经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建设绩效考核。

2. 2018年度、2019年度立项项目未完成阶段性或本年度预期建设目标的80%,2020年度立项项目尚未实质性启动的项目,学校将减少或暂停下拨本年度或下年度项目建设经费。

3.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或开题论证书,如实反映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所有项目应以项目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所填报的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严禁弄虚作假,将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作为本项目的建设成果,一旦发现,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4.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相关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在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时给予一定奖励性申报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单位,将扣减项目申报指标。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度建设任务工作计划》(附件6)和相应的佐证材料(附件7),于2021年3月9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2份送交相关科室。

五、工作联系人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汤婷婷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高等职业教育研究项目)

联系人:周 周

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

联系电话:38256728;联系邮箱:gszz@gpnu.edu.cn;

教学类项目QQ群:233094787。


附件:

1.2018-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2018-2020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论证书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度建设任务工作计划

7.佐证材料模板

8.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1月15日